1、什么是計量檢定?
答:計量檢定是指為評定計量器具的計量性能,確定其是否合格所進行的全部工作。如電能表的檢定就是對電能表是否合格作出鑒定,是利用標準儀表(標準電能表)確定電能表的準確度等級。
2、我國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器具有哪些?
答:社會公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和部門、企事業單位使用的量值計量標準器具。
3、電力部門電測計量專業列入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常用工作計量器具有哪些?
答:有電能表、測量互感器和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測量儀等。
4、計量授權的形式有哪些?
答: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采取以下四種形式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和技術機構,在規定的范圍內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1)授權專業性或區域性計量檢定機構,作為法定計量檢定機構;
(2)授權有關技術機構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
(3)授權某一部門或某一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對其內部使用的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執行強制檢定;
(4)授權有關技術機構,承擔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電力部門目前所開展的各項電能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則是以上述第三種形式進行授權的。
5、供電企業受理哪些類別表計校驗?
答: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水利電力部門電測、熱工計量儀表和裝置檢定管理的規定》,電力部門管理的用于結算、收費的電能計量器具,由電力部門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換句話說就是供電企業的計量檢定機構只能對供電企業直供客戶電能表、互感器進行檢定,而客戶內部使用的電能表、互感器不屬供電企業受理檢定的范圍。
6、電能計費表計裝設后,客戶應承擔怎樣的責任?
答:根據《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電能計費表計裝設后,客戶應承擔如下責任:
(1)電能計費表計裝設后,應妥為保護;
(2)不應在表前堆放影響抄表或計量準確及安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危險品及具有腐蝕性的物品等);
(3)不得開啟計量柜、箱及表計封印;
(4)發生計費電能表丟失、損壞或過負荷燒壞等情況,應及時告知供電企業;如因供電企業責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計費電能表出現或發生故障的,供電企業應負責換表,不收費用;其他原因引起的,應負擔賠償費或修理費。
7、損壞、遺失用電計量設備如何處理?
答:用電計量設備損壞、遺失后,客戶應立即向供電企業辦理更換或復裝等手續,事故需緊急處理時,也可與所在供電企業事故搶修部門聯系要求緊急處理。客戶不得自行處理,否則按違約用電處理。
用電計量設備損壞遺失時,供電企業除按規定追收電量外,屬于客戶責任造成損壞或遺失的,由客戶賠償并負擔其修理費,還要負責由于更換用電計量裝置所需的工料費。若客戶有意破壞和偽造丟失用電計量裝置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竊電的規定處理。